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补考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临床医学院     作者:临床医学院     发表时间:2015-01-19 10:33:40     阅读次数:
    

各院系部:

为做好本学期补考有关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毕业班不可报名本学期补考,只可报名参加重修。有考试违纪的科目不可报名补考或清考。

(二)正考未通过的科目只允许参加一次补考。补考超过一次,即不允许补考,可报名重修。

(三)公共选修课不能补考和重修、《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只能重修,不能补考。

(四)本学期原则上只可补考上学期未通过的正考课程,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二、考试报名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阶段:2015228日—36日中午12:00

(二)确认阶段:37日下午6:00前以班为单位至系办确认。

三、学生院系部请于201539日下午6:00前至教务处考试学籍科集体报名。

四、操作路径

(一)学生网上报名路径:教务系统web端——考试安排——申请补考,在相应不及格的课程后点击申请按钮。如显示已受理,即说明网报成功,可办理缴费手续。

(二)学生院系部确认缴费路径:教务系统客户端——考试事务——补考任务——确认学生补考课程

(三)学生院系部打印名单路径:教务系统客户端——考试事务——补考任务——学生补考情况——查看学生补考情况

五、考试组织和成绩记载

(一)考试时间定于2015328日—329日期间举行。

(二)各开课院系部于2015420日前将成绩登录至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纸质成绩,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考籍科。

(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的,教务处按照标准发放阅卷及成绩登录劳务费。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