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3-2014学年实验室统计报表的通知
信息来源:临床医学院     作者:临床医学院     发表时间:2014-09-11 11:28:32     阅读次数:
    

各院、系、实验中心:

为了做好20132014学年度各实验中心(室)完成实验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根据教高司函[2014]26号文件《关于报送2013/201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统计时限:2013912014831

2、参加统计的实验室范围:所有的在编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统计内容:

1、实验项目表(见附表一)。

2、专任实验室人员表(见附表二)。

3、实验室基本情况表(见附表三)。

4、贵重仪器设备表(见附表四)。

5、设备维修记录表(见附表五)。

三、填报要求: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填表说明的要求,以武汉洛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高等院校办公事务信息处理平台(SBK2000  6.70版)》认真、详实填写表中各项数据,并与912以前以电子版和书面版两种形式上报教务处生产实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