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的通知
信息来源:临床医学院     作者:临床医学院     发表时间:2014-08-30 10:14:47     阅读次数:
    

各院系部:

本学期公共选修课现开始统计开设课程,请通知并组织有条件的教师申报开设公共选修课。申报选修课要求如下:

一、所开课程要结合教师研究方向及业务特长,符合学院规定的公共选修课模块中的一种类型(即自然科学类、人文艺术类、社会科学类)。已申报过的课程不能重新申报。

二、教师申报的公共选修课程由教务处审核、安排开课后列入正式教学任务,计算教学工作量。

三、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共选修课程建设,规范公共选修课程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每人每学期申报公共选修课程不得超过两门。

四、申报教师必须具备中职以上职称,已申报过的课程无需填写。

五、公共选修课程每门课程设置为24学时(2学分)。

六、新开公共选修课程的申报需由教师填写《公共选修课程开课申报表》,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材,经教研室、院系部审核同意后,交教务处教学科,同时上报申报表电子文档。《公共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见附件。

七、公共选修课的授课对象要标明是全体学生、或某专业类学生某年级学生。

八、为便于学生选课,教师需仔细撰写课程简介、教师简介。课程简介内容不得低于300字,教师简介不得低于200字。

公共选修课申报时间为2014830—9月5(周。请各院系部在申报时间结束前将本学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报教学科。 

 

                                   教务处

                              2014年08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