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担任校、院(系)、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年,工作积极、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工作能力;注重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善于总结经验,并能认真听取同学的意见;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工作作风正派、严谨,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乐于奉献,热心服务集体和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够成为广大同学的榜样;
4.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各门功课成绩优良,善于钻研并独立思考,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居全班前50%,综合考评居全班前40%;
5.学风考风好,无作弊情况,无其他违纪现象;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两委坚强有力,能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和服务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全体同学拥护,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班集体在学年综合考评、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奖以及班级经费的收支与管理过程中,认真细致,无失误,且公平、公正、公开,同学无异议。
2.有积极上进、是非分明、遵纪守法、团结互助、文明和谐的良好班风;申请入党同学、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预备党员)比例高。
3.有严谨勤奋、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上课缺勤率年级最低,全班同学学习成绩优良;外语、计算机等各种等级考试通过率高,在同年级处于前列。
4.全班同学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日常活动中出勤率居年级前列。
5.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在学年宿舍卫生评比中,文明宿舍获评比例较高,且无被通报批评宿舍。
6.积极组织同学参加体育锻炼,运动会等各项体育活动参与人数多,全班同学均通过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7.学风考风良好,全班学生均无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
8.班级同学积极投身文明校园建设,以班级为单位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或竞赛,获得过团体荣誉,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评选比例及奖励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按各院(系)的自然班数分配,每班1名,在此基础上,院(系)学生人数每300名增加1名,不足300人按1名计算。奖励标准为300元/人。
“先进班集体”按学生班级数的20%评选。奖励标准为1000元/班。
三、评选实施细则
1.评选工作必须经过个人申请与总结、班级工作总结、院(系)联评的评选程序。
2.评选工作要在各院(系)党政领导下进行。辅导员与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并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
3.上报时必须附院(系)评议材料及《陕西中医药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陕西中医药大学“先进班集体”申请表》。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处),本办法自2020年7月8日起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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