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陕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及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1.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做到标准明确、程序公开、遴选公正、竞争公平。
2.本细则所称“推免”,指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经学校规定遴选程序,获得直接进入申报院校研究生复试程序而无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的资格。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即为推免生。
3.推免工作坚持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考核,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修养方面的考察,注重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能力素质、逻辑思维、创新实践等研究生培养潜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遴选小组),遴选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2027届临床医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根据学校政策和实施办法开展本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包括资格审查、综合测评排名、初评推荐等;审核本院拟推免学生名单,经过临床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学院在遴选小组指导下,成立院级审核小组,对推免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竞赛奖项等参评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遴选小组:
组 长:付小卫
副组长:袁武会 王国全
成 员:薛丽丽 张 静 代引海 何淑莹 王亚超
三、推免名额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2027届临床医学院推免生名额为22人。
四、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委托培养的学生)。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无补考、无重修、无不合格,且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临床医学专业排名前20%(含)。
5.外语水平必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425分)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高于470分;或雅思不低于5.5分、GRE不低于1000分(5年有效)、托福不低于80分等;或其他语种达到相当水平。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7.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无三级甲等医院确诊的任何身心疾病。
8.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9.学业成绩以首次修读取得的课程及教学环节成绩为准,且无重修及不及格记录、无缓考记录。
10.参加国家临床医学水平测试,成绩达到所在专业全体考生的前50%。
(二)特殊学术专长推荐条件:
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临床医学专业排名前25%(含),符合其他推荐基本条件,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作为特殊学术专长学生参加推荐。
1.申请人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共一不作为推荐条件,只作为加分项)
2.作为独立参加或为主力成员(团体项目成员排名为前三)参加教育部认可的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科研竞赛并获得第三层次以上奖励。
3.以物理排名前二获得与学科专业相关内容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若申请人为物理排名第二,第一位次人员须为本校相关学科专业指导教师。
备注: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作为特殊学术专长推荐依据。
五、综合测评成绩
符合上述条件者,按照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推免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和能力素质两方面构成,总分100分,其中学习成绩占80%,能力素质占20%。综合测评成绩若只有学习成绩,以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按高低排序,绩点相同以平均成绩按高低排序,平均成绩也相同以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按高低排序,如六级均未过以四级成绩按高低排序。推免综合测评标准见下:
1.学习成绩:
推荐报名前所有课程的总平均成绩*80%(以教务处教务系统的成绩为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能力素质:
含学科竞赛、科研成果、国家级测试、荣誉表彰、参军入伍等加分总和*20%(见陕中医规范[2025]85号文件附表1)。
六、参评内容的要求及说明
1.参评内容各项级别的认定,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厅文件认定标准审核判定。校级成果、奖励、非教育部门认定的各种赛事均不加分。
2.参评内容中所有获得时间,应当在推免2026年8月30日之前。且署名均为陕西中医药大学,其余单位不采纳。
3.同一类别(即竞赛类、科研类、文体类、荣誉类等)设置单项指标上线分值;某一方面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原则上只取一项;或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分值最高项得分计入,不累计得分。
七、推免生资格取消
获准被推荐的学生,如果在毕业之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推免资格:
1.违反党纪国法、校规校纪,或有其他不端行为者。
2.后续课程考核评价或实践教学环节中,成绩出现考试不及格者。
3.毕业技能考核综合成绩未达到良好(<80.00分)以上成绩。
4.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5.出国深造者。
八、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学生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之条件者,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成绩、能力素质相关成果(要求作品原件)、获奖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遴选
1.在遴选小组的指导下,成立临床医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简称审核小组)。依据本细则相关规定,对申请推免生的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竞赛奖项、荣誉等参评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审核小组成员需给出明确的意见并签字存档。
审核小组成员:王国全 薛丽丽 张 静
2.遴选小组对审核通过后的材料进行学生综合测评排序,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后,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确定拟推荐名单提交至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办公室。
九、材料要求
1.推免资格申请表;
2.本科阶段成绩单;
3.学术与奖励材料
(1)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如四级、六级、雅思、托福或其他语种达到相当水平)。
十、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2.推免生需在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4.所有报名、复试、录取流程均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逾期操作视为放弃。
十一、时间安排
1.9月3日前完成向2027届毕业生推免工作宣讲。
2.9月4-5日公布学校推免实施办法、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和22级临床专业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排名前25%(含)的学生名单。学生根据申报条件和意愿填报《推免申请表》,并提交基础材料、学术与奖励材料、个人简介、体检报告等相关纸质材料。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5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2026年9月10日前,学院组织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学生的所有材料,计算综合成绩及排名,交院遴选小组讨论,经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院内公示3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学院提交拟推荐学生名单及纸质材料至教务处。
4.2026年9月12日-9月18日,在学校审核相关材料,院内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
5.2026年9月19日前,各学院组织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报名、志愿填报及复试确认等手续。
十二、申述程序
1.在临床医学院内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向临床医学院学生申诉委员会(设立在临床医学院团委办公室)提出。书写内容主要包含异议具体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据。
2.学生申诉委员会在学院遴选小组中抽取3-5人组成申诉复核小组,对申诉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提请学院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并在提起申诉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诉人。
十三、监督与管理
1.临床医学院纪委对学院推免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遴选推荐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2.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按照要求内容(陕中医规范[2025]85号文件附件2)主动报备给遴选小组;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临床医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实施细则由陕西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负责解释。
2.其他未尽事项由陕西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遴选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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